近年来浙江省永康市在解决基层纠纷过程中,突破了以往先由基层权威调解,调解不成再报案走行政与司法途径的惯例,转而采用先报案走行政与司法途径,再通过公安部门的精准分析研判,筛选出可由基层调解的纠纷,并将其分发推送至基层政权,由基层权威调解。随着基层自治领域的逐渐缩小,基层权威在调解日常纠纷中不再独立发挥作用,一个新的基层治理共同体逐渐形成。永康市矛盾调解现象背后的基层治理逻辑,既不是传统治理逻辑的延伸,也不是传统治理逻辑的断裂,而是在党领导下形成的基层治理的新"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