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基于个体信息行为发生动力理论,深入研究受害人诈骗信息接受意愿及其诈骗信息分享行为过程中不同影响因素间的作用机理,对于做好电信诈骗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基于"动机-机会-能力"(motivation-opportunity-ability,MOA)模型逻辑框架,从受害人动机因素、机会因素、能力因素三方面建构影响受害人欺诈信息接受意愿及其对欺诈信息分享行为的理论模型,借助IBM-SPSS23.0和AMOS23.0统计软件,通过问卷调查方法、多元统计回归方法对1 398个受害人调查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和数据处理。[结果/结论]性别和婚姻状况对于受害人接受欺诈信息意愿存在显著影响;虚假信息"权威性"、对欺诈人员的信任度以及自身贪利心理等动机因素是受害人产生欺诈信息接受意愿的重要驱动力;受害人自我效能感和网络安全识别能力对其欺诈信息接受意愿分别具有正向和负向显著影响,且两者均对欺诈信息接受意愿与其欺诈信息分享行为之间关系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受害人智能手机依赖程度、个体时间成本均对欺诈信息接受意愿与其欺诈信息分享行为之间的作用关系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结果表明,打击电信诈骗要多措并举,加强针对虚假信息、名人代言与各类媒体的监管,增强受害人网络安全识别能力,防范智能手机网络金融非理性投资。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