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扶"具有"用手支持使人或物不倒和使自己不倒"的动作义。其多对象性在语言交际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歧义。该歧义的类型可以根据句子中宾语成分的不同分为:宾语为(人)、宾语为(人体部位)和宾语为(物体)等三种。针对以上歧义类型,可以从语义关系、语境条件和语言外因素等三个方面尝试消除歧义,使语言表达更加准确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