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时期的教育要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国防教育法第13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国防教育是一项“振民气、壮国魂”的事业,是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教育。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使国防教育与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国防教育与爱国拥军相融合,是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的主要路径。三十六中秉承“以军养德、以军促智、以军强身、以军健美、以军培劳”的办学理念,以国防教育“七化”为抓手,将国防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爱国拥军思想浸润学生心田。国防教育制度化。在日常管理中,三十六中把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