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若只在知解中以天-性模式了解天与人的关系,天虽创造了人,但这只是自然形态的创造,天与人俱是物化的自然存在者。由此,人性就只能在这种物化的自然形态下得以理解,人性即是人之材性。而切就材性自身,虽难断其善恶,但决不可能是纯善。在天-性模式下,天对于性之善有给予义,但若人不能回应天的这种给予,则善只有形式义,并无真实的活动义。只有在性-天模式下,人能回应天的这种给予,善才能被确证为人性的一种真实能力。这正是孔子的工作。孔子在真切活泼之道德生活中,对天与人性之关系作了扭转,即把自然生成论形态的天-性之关系扭转为道德形而上学形态的性-天之关系,由此开启中国文化史上的天人性命之学。这种哥白尼式的扭转使得孔子对于人性有其超旷的谛见,这根本表现在:孔子把“天”由自然形态的创造者转化为在道德践履中的对话者,正是在与天的对话和回应中人类才有真正的道德,而这种真正的道德乃是人之性,孔子称之为仁,故仁与天是贯通的。通过这样的透显与解析,孔子的人性论就非常清楚了,即在孔子所扭转的性-天模式下,必然会证成人的自由与性善。也就是说,性-天模型乃是孔子所确立的基本人性论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其人性论必然是纯粹的性善论,且这种模式成为后来儒者阐发性善论大旨所遵守的基本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