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小儿精神发育迟滞与食物不耐受的关系。方法:选取精神发育迟滞患儿97例设为观察组,选取同时期进行体检的健康儿童90例设为对照组,采集两组儿童的血液样本,检测十四种食物特异性Ig G抗体水平,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观察组分为禁食亚组(n=48)与非禁食亚组(n=49),禁食亚组患儿进行剔除过敏食物的针对性食谱12个月,非禁食亚组患儿予以常规食谱,采用Gesell量表评估两组患儿干预前后精神发育迟滞严重程度,分析精神发育迟滞与食物不耐受的关系。结果:观察组不耐受比例最高的食物是鸡蛋,为67.01%,其次是牛奶和大虾,分别为49.48%和45.36%,对照组不耐受比例最高的食物为鸡蛋,为15.56%,对照组对各食物不耐受比例均明显低于观察组(P<0.05);轻度患儿以1种食物不耐受(44.44%)为主;中度患儿出现2种食物不耐受比例(46.15%)最高,重度患儿出现3种及以上食物不耐受比例(61.29%)最高;随患儿病情严重程度升高,食物不耐受数量明显升高(P<0.05);干预前禁食亚组与非禁食亚组患儿Gesell量表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Gesell量表评分均明显升高(P<0.05),且禁食亚组明显高于非禁食亚组(P<0.05)。结论:小儿精神发育迟滞与食物不耐受有一定关系,且精神发育迟滞程度与食物不耐受程度呈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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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郑州大学; 郑州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