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数字化生存时代公共伦理生活扩大化的衍生物,网络道德评判在其限度内于个体之维和公共之维都具有一定的道德合理性。然而,网络道德评判在无差别技术赋权及负面媒体效应的加持下陷入困境,造成了对个体善的扭曲与对公共善的损害。究其内在动因,是道德动机与道德情绪、自我与他者、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诸要素在网络道德评判中的混淆与割裂。要规避网络道德评判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需要以伦理原则确立网络道德评判界限,以法律建制规定网络道德评判底线,以道德自律促进网络道德评判反思,从而构建良善有序的网络道德生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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