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治理方式法治转向不是简单地变化,而是从理念到实践、从治国者到社会民众的立体式的、全方位的大变革。它不是权宜之计,其必然性深深植根于中国的现代化实践。概括起来,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法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中国社会治理方式法治转向的价值必然性;二是现代社会突破人治思维与方式以及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理论自觉之必然选择;三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于破解改革难题的迫切需要;四是在全球化进程日益深入趋向高度复杂的时代,中国谋求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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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