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剧文本与法律的结合,为透视剧中人物命运、悲喜欢笑的成因研究分析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对进一步揭示作品中的社会关系和还原社会现实有深刻的研究价值。传统戏剧《窦娥冤》的悲剧根源一般分析主要认为是官吏的贪污腐败、官吏们昏庸无能、遇人不淑及封建统治导致了窦娥被冤屈而被处死。但是纵观情节文本及剧中审判过程,窦娥悲惨命运结局的发生更是由于一系列非常不充分的、值得辩驳的证据信息和科技不发达的传统社会下官员注重自由心证,口供至上的刑讯逼供的粗糙证据制度所致。所以当今的司法改革,对于程序和科学技术手段核心重要性的强调是非常正当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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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苏州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