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两起真实的医疗纠纷案例为引子,再度回归医疗告知的本源,即到底向谁告知,取得谁同意?在理清医疗告知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联系临床医疗工作的实践,提出若干建议以期医务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达到患方知情同意,从而避免在诊疗活动中因告知不当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单位
    咸宁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