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迅速扩张,原因在于其经济增长的功能定位。专项债经济增长的功能定位导致了专项债的中央集中化、财政政策化以及杠杆化。调整专项债的功能定位,使其服务于地方事权的实现,需要把握专项债的公益性、地方性和收益性。立足于专项债的事权功能,在事权功能与增长功能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是防范化解专项债务风险的现实选择。为此,首先,专项债及其支持项目应遵循受益性原则;其次,应明确国债的经济增长功能定位,强化中央支出责任;再次,应完善“代举”机制,确立资金使用主体的偿还责任;最后,应积极赋予地方税权,扩大地方财政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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