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十四五”时期社会经济基本发展需要和路径出发,面向中长期财税体制规范与完善,对税收征管制度构建做出基本判断。税收征管过程是国家贯彻治理意图的过程,通过介入经济与社会,凸显和力图实现其治理目标;同时,纳税人通过纳税及相关经济过程的行为选择向国家传递税收意愿。自利外生的个体行为偏好假定下利益最大化分析框架无法构建税收征管制度这一多目标复杂体系。因此,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构建应以“协同共治”的基本理念代替“最优分析”。文章指出税收征管制度优化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在分析中将提升纳税服务界定为增进职位理性与个人理性的一致性;将自由裁量权约束的分析置于技术与社会情境所形成的社会偏好中,力图在一个更开阔和有解释力的路径展开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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