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质上就是通过合理界定市场作用的空间和政府干预的边界,力图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基础上优化和规制政府干预。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尚难以完全满足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时代需求。为此,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制化水平,推进该制度从柔性的政策文件转化为刚性的法律规范,形成宪法统领之下的"一体两翼"之立法格局,建构起功能互补、内容完整、结构严谨、运转协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以增强制度的合力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