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第二章申报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一)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质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国内外知名奖项的;(二)在本专业领域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在设计理念、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的;(四)在本专业领域出版发表过重要学术专著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