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的主体性即人在自由中所具有和凸显的主体作用。社会主义阶段的宗教信仰自由既是权利、也是能力,亦是状态。社会主义阶段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必须汲取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核心内质,彰显“权能型自由观”基本特征,在保证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培育人自由信仰宗教的能力,突出宗教信仰自由的主体性,这是社会主义阶段宗教信仰自由的核心特征。强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的主体性,需要弘扬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发挥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构筑理性世界观、培育人的“信仰理性”、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的作用,让人真正自主掌握“信”、“不信”、“信什么”的三重信仰自由维度,才能真正彰显社会主义阶段的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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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