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盗版问题历来是行业"顽疾",短视频时代出现了影视作品"长拆短"的盗版形式。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分析,"长拆短"的短视频对原作构成替代,侵犯了原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长拆短"的短视频以UGC账号发布为主,在不同类短视频平台均有出现,且制作成本低、有盈利渠道,呈现出数量多、隐蔽性强等特点。拆解后的短视频搭影视作品"便车"获得热度和流量,但在实际维权中,权利人面临难以追责用户、平台推诿、获赔金额低的困境。在解决"长拆短"侵权这一问题上,权利人—用户—短视频平台三者形成恶性循环,文章从用户版权警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技术赋能版权审查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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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