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僵局不仅有损交易双方利益,且浪费社会资源,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现行立法就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仍存在遗漏之处,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处理合同僵局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方式不尽相同。赋予违约方在合同僵局中的司法解除请求权并严格限制其权利行使条件,能满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的要求,也对司法实践中合同僵局的破解需求做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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