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品德自身所具有的情境性、稳定性、内隐性等特点,以及品德评价中的诸多伦理困境,使得品德评价比其他评价更为困难。当今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品德评价科学性、操作性的提高带来了技术上的种种可能。人工智能的“第三持存”“数字记忆”“全息摄入”“日常性存在”等特征,可以很大幅度地提升品德评价中数据获取的真实性。同时,人工智能评价的实时性、循证性、精准性对于提升品德评价在教育改进、政策制定、个体发展等方面的效用也具有积极意义。不可忽视的是,人工智能本身在品德评价中的应用,同样存在着诸多需要我们警惕的伦理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来源人工智能基于算法所获得的“真”与品德评价所内含的“善”之间所存在的一定张力。规避其中的伦理风险,需要我们做到算法逻辑和价值逻辑的统一、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结合以及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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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