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是约束执法机构权力、维护经营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但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在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中对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潜在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参与还缺乏制度性保障。对此,有必要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权、阅卷权、抗辩权,完善听证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