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所特有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项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近年来,国家提出要将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并且在2021年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创新点就是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以及扩大育种者的权利范围。由此,从海南自贸港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状出发,分析拓宽品种权保护范围后出现的相关问题,依据利益平衡论提出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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