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交规[2020]6号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邮政管理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货运班列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办法》已经第3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办法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