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社会舆论的“沉思”可有日常意识和现象学两种,前者极有可能起于经验、感知而止于议论;而后者则致力于把握社会舆论的“是其所是”,借助先验还原给出一个有关社会舆论的“本质还原”,其旨趣在于把握社会舆论的“真理”。除了将“真理”呈现在表象里把握在意识中,借以显现出社会舆论的原始发生及其演进逻辑,更为重要的是将其“还原”为具体情境中的社会和精神“现象”,这就是“场域”思考。只有将现象学中无人称、无主体的社会舆论还原成具体场域中的“现象”,它的主体、客体、中介及其有机联结才能得到确证和澄明,从而为“归责”奠定基础。社会舆论伦理学本质上乃是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之间的正当性博弈,而伦理学就是要为制造舆论、传播舆论、接受舆论、改造舆论等行为进行正当性基础论证,指明一种正当的社会舆论是如何可能的,并为此提供德性论和规范论建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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