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5—1949年,保定商会对商业组织和社会群体进行商业与社会救助,其中包括推动借贷、平抑物价、解决民食、赈济灾民伤兵、开设救济院等活动。保定商会的社会慈善活动虽然有着主动性不强、官僚化色彩严重、影响效果有限等局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其社会慈善活动对保定地区的发展仍具有积极作用,其社会慈善活动有助于稳定保定地区社会秩序,促进保定地区公益事业的发展,为商会赢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对弥补政府社会公益职能的缺失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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