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十条"等相关管理政策性文件的颁发,土壤污染的调查与管理得到了从国家到地方各个主管部门的重视。土地在开发利用中是否存在土壤污染状况应通过场地初步调查进行判定。以石家庄某地块为例,该场地已停产搬迁,场地未来规划为居民用地,为确保人体健康,了解场地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以及是否开展场地调查工作。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布设20个土壤采样点,采集样品85个。检出结果显示砷、镉、铬、铜、铅、汞、镍、多氯联苯、石油烃、VOCs、SVOCs,各指标浓度均未超出健康风险评价筛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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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