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人民币处于技术、金融与法律的交汇点,各维度要素在交叉转译时容易发生错乱,相关理论争议亟待澄清。概念共识是前提,应以记账符号和支付工具的双重法定性为界定标准,统一“法定货币”术语口径,并厘清法偿性的域内外规范内涵。作为法定货币的数字人民币定位于货币层级体系顶端,是其他形式货币的价值锚定标准和最初信用来源,由此决定资产负债表构造及法律上的保管与支付服务关系,使其暂不存在计息空间。法律属性方面,根据特殊对象型货币的本体设计特征,应经由拟制技术将数字人民币视为特殊动产,并以边际成本作为法偿性“不得拒收”的主要执法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