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河长制的不断推进,我国河湖管理进入新阶段。为了深化河湖管理体系,多地创新提出"河长+警长"河湖管理保护新模式。通过对"河长+警长"创新制度中的组织体系、工作目标和职能要求进行探讨,总结出该模式存在的职能界限不够明确、日常履职不够规范、队伍质量有待提升、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可为其他地区的河湖管理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