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业务的税收问题,一直是困扰理论界及实务界的难点问题。由于我国信托法未明确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权属,以及信托业规则的散乱,导致信托业务税政适用困难。文章厘清了信托业务的纳税环节,并从信托业务实质与纳税环节的冲突,纳税人认定的困难,以及信托业务的类别性税负失衡三个角度,详尽论述了信托业税制困境,提出了信托业税制构建的基本思路,阐明了税制构建应关注的重点要素及外部协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