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问责制是为了保障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对公众负责,为自己的职责承担责任,并且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以保证职责的实现。它是有关部门基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和惩戒制度。本文探讨如何使问责不仅在于事后的责任追究,更主要的是监督、督促,促进权利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最终成为有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