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与民事财产执行案件程序上有一定的区别,本文选取司法实务中具代表性的案例,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与民事善意取得抵押权相互交叉,共同指向同一涉案房屋,受害人王某以二审民事判决中确认的善意取得抵押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使得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审查了二审民事判决的内容,告知了受害人不能拍卖涉案房屋的原因,并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实现抵押权,最后驳回了受害人要求恢复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