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3月底,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与公民自由委员会通过阻止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流动的新规草案,作为其反洗钱立法计划的一部分。由于加密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境流通性高的特征,对于反洗钱监管与执法工作构成了极大挑战。文章以欧盟最新针对加密货币的反洗钱立法为视角,欧盟将建立兼具“全面性”与“协调性”的反洗钱监管模式,以克服加密货币去中心化与匿名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文章立足于我国现行加密数字货币的立法缺位、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不一、反洗钱监管方法手段不充分的现状,围绕加密货币定性、反洗钱受监管实体扩充、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准入、金融情报机构职能协调、国际监管合作等方面对我国加密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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