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的组织机构首次出现在法律条文中。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各镇(街)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