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的目的是促进主体功能区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对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绩效评价,可以从发展与协调两个维度进行,优先开发区要兼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管理,其内部协调难度最大,更加具有研究价值。因此,以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三大优先开发区八个城市2007—2016年相关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得知:优先开发区及其经济、社会与生态各要素的发展度、协调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波动较大。这种异化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没有持续、深度执行规划与监督规划实施,使规划的协调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