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森林是绿色发展的基础,木材非法采伐是影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非法采伐的木材若在市场上交易,运输环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运输明知是非法采伐木材的犯罪行为,更加应当受到关注。从全国范围来看,各省非法采伐普通木材运输刑事案件虽然在数量上有较大差异,但具有普遍性的特点。目前,非法采伐木材运输刑事案件一般采用并案方式审理,主要适用简易程序,定罪量刑并不统一。研究表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意识到运输环节在非法木材交易中的重要性、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时修改相关的司法解释作为审理非法采伐普通木材运输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从而为林业法治提供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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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