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雄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的著名论断,明确指出辞赋具有“丽与则”与“丽以淫”的区别,这一论断符合辞赋创作的实际,并且基本上反映出辞赋发展的总倾向。对于扬雄“丽以则”与“丽以淫”的划分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儒家的非性观念,无论是作家主体论还是创作论都具有浓厚的儒家伦理观。通过对儒家非性观念的分析,可以更加清楚的认识扬雄“丽以则”与“丽以淫”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