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遗忘权的保障关乎人类在信息时代的自由与尊严。以往学界对被遗忘权的渊源与法律关系多有探讨,但对于被遗忘权的侵权责任归属方面鲜有讨论。如果不针对被遗忘权的特性制定合理的归责原则,继续适用原《侵权责任法》的一般原则或沿用对隐私权的保护模式,将不能对被遗忘权进行有效保障。国际流行的多元化归责模式以不同标准,对被遗忘权侵权责任进行划分,为我国构建被遗忘权侵权制度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