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科学伊始,行政法范式经历了由传统行政法向现代行政法,再由现代行政法向后现代行政法的流变。文章根据风险社会理论背景,基于安全保障国理念,考察了风险社会背景下后现代行政法范式的流变。通过对风险社会之风险不可预测与不可逆转之反思,构建了后现代行政法范式共同遵循的规则及方法论基础。后现代行政法范式所共同遵循的规则是法律程序主义,共同的方法论基础是公众参与行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与传统行政法范式之干预行政、现代行政法范式之给付行政相并行的后现代行政法范式之预防行政概念,并归纳了其特征。

  • 单位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