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7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通知》明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诊疗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等,优先选取稳定性好、高值高频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互认。同时,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实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