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保险市场发展成熟度较高,韩国保险密度和深度相对较高,且家庭持有保单率高达90%以上。韩国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采取严格与松散监管有效结合,并由保险公司自律管理资产运用为主,采用RBC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要求保险公司依据资本的内在风险提取责任准备金,根据公司规模和风险状况评估资本和盈余的充足性,通过资本充足性监管间接控制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从而引导保险业采取更稳健的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