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8]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别要围绕重点督查事项,研究制定相关督查工作计划。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责任,细化分解督查事项,制定专项方案,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真督实查,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