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获得注册。法律并不禁止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人对注册商标进行商标性使用之外的其他合理使用。然而,地名商标因含有"地名"这一公共领域的词汇,在实践使用中,常常出现诸多问题。文章结合我国理论界与司法实践,分析构建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必要性,探讨其面临困境,并对构建地名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提出思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