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始于2003年8月的新一轮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成就的背后依然隐藏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农信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很不完善,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农信社法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严重的内部人控制,而造成农信社内部人控制的原因主要有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和农信社产权监督的缺失。应从两方面入手解决农信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一是正确定位省级政府和省联社,将对省联社的管理控制权还给省联社的社员;二是农信社应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为社员监督农信社提供便捷的参与途径,强化农信社的信息披露等,从而建立起有效的产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