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居于主体地位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贯穿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一条主线,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承担着利益主体、监督主体、评价主体等多方面的角色,这一地位的形成得益于理论、历史、实践、时代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时代价值。当前,进一步落实和巩固法治建设中人民主体地位的举措,需要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四个层面来展开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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