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是否明确与是否有用是决定自然资源具有价格的两个因素,有用性与稀缺性的程度影响自然资源价格的高低,是否具有价格是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资产的划分边界。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核算、估算在主体、目的、内容、单元、方法等方面都不同,却又彼此相互联系,评估是核算与估算的基础,核算与估算的部分内容一致。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估算需要在统一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内涵基础上,根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格现状,分别按照自上而下、逐级确定和自下而上、逐级统筹的路径,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与对应实物量相乘后得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即总价的估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