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闹”本质上是严重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校闹”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势在必行。从法理视角看,法律意识淡薄、学校安全法制保障不足、执法司法不严是“校闹”形成的主要原因。为此,在构建“校闹”治理法治化体系过程中,亟需重视法治宣教以提高法律意识;加快校园安全立法以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成立家校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丰富治理手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筑牢法治防线。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