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先后提出检察官的主导作用、主导责任、第一责任等一系列新理念。发挥这些理念的指导、引领作用,需要检察官正确认识三者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强化审前主导责任的落实、深化捕诉裁量权的运用和提升庭审公诉能力等措施,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