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大智度论》中缘起的内涵及其否定作用两个方面了解早期中观对于缘起的全新阐释。关于缘起的内涵,部派佛教对因、缘、果做了细致的分类,并且也有了关于法与法之间“相待”与“和合”关系的讨论。但所有讨论都建立在因果之间具有必然性联系的含义之上。中观没有在因、缘、果的分类上继续讨论,而是在因缘和合的方式上做了发挥,归纳《大智度论》共有以下四种:法因和合而生、法因假名而生、法因分别而生、法因相待而生。这四种形式本质上不仅是一致的,而且佛教中其他形式的因缘和合如“四缘和合”或“十二因缘”等等也可以被归结为它们。关于缘起的否定作用,本文探讨了否定的逻辑与范围。建立在因果必然性含义上的缘起,否定的是如“自我”那样非缘起的东西,而不否定缘起自身。《大智度论》通过两难论证,揭示了不同形式的因缘和合中因果之间的矛盾关系而非必然性关系,并通过这种矛盾关系否定一切因缘之物与因缘自身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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