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在制度层面农村发展正受制于土地制度改革。对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进行分析,认为集体所有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有所有制形态,曾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其中使用权的放权私有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在当前,土地权属关系往往被严格限制在本村居民的政策底线约束下,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组织架构内部冲突、集体权利与成员权利冲突、承包权与经营权冲突等弊端,限制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农村发展。未来"三权分置"改革应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大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赋予农民充分的土地处分权,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的基本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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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