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可采取保守治疗恰当延长孕龄,减少因胎儿不成熟导致的围生儿死亡。但对妊娠28周~32周以前者的保守治疗,应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可以预期结局作为临床决策依据,恰当把握终止妊娠的时机与指征,达到提高胎儿有效成活率,避免孕产妇终末脏器不可逆损害,降低孕产妇病死率与婴幼儿死亡及病残率,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