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 不再实行审批制。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在投资决策时,不仅不能放弃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而且应该更谨慎地把握风险,切 实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投资需要政府核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应有不同的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