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强国战略的稳步推进、自贸区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必然增多,类型也必然多样化。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外国法查明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现阶段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存在责任认定主体不清、无法查明外国法被滥用、缺乏有效的立法监督机制等问题,需要结合新时代背景精准聚焦。立法是治本之策,司法实践乃治标之策,标本兼治,才能使外国法查明制度在我国涉外民事法律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